“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活动筹备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22 15:15:39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活动筹备有关说明

                  

(2014年3月6日)

 

    根据省文明委2014年工作安排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书磊同志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活动。

    1.服务对象在校中小学生

    2.活动范围目前暂定在福州地区

    3.服务性质所有项目均为公益服务,不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向学校或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4.活动形式多采用探究、体验方式进行,尽量避免“我说你听”的模式。

    5.内容要求

    ①注重思想内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主题教育和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融汇贯穿于具体活动项目。

    ②注重人文导向,传承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培育科学精神,塑造良好品格。

    ③注重贴近需求,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形式活泼,趣味性强。